外商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資格

是不是任何國籍任何人士都可以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只要年滿18周歲的任何國籍的人士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格的有關規定,不存在以下情況:
1.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
3. 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
4. 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判處刑罰,執行期滿
   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5. 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
   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6.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
   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7. 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
8. 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還有,擔任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引起這種現象的有很多種可能:
(a)公司沒有依照規定按時完成年檢;
(b)公司有申請註銷,但並沒有完成所有的登出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