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也會給一些合法經營、正常經營的納稅人增加一些不合理的稅收負擔,此時,納稅人就應當通過轉換經營方式來避免這些不利的稅收負擔。例如,除旅遊業、運輸業、建築業、金融業等特定行業以外,其餘營業稅的納稅人一般都是按照取得收入的全額來繳納營業稅的,不允許扣除支付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費用,這一制度就大大增加了那些靠轉包服務的形式來提供勞務的納稅人的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