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
1、 陆上、陆上、海洋的石油及其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石油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公司登记;
1-1)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申请书》;
● 项目合同;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 外国(地区)企业开业的合法开业证明;
● 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
● 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对负责人的任命书;
●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 其他文件证件。
1-2) 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 地址变更:
a) 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b) 新地址的使用证明;
c)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 其他文件证件。
● 负责人变更:
a) 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b) 负责人的任免文件;
c) 负责人登记表;
d)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 其他文件证件。
● 经营范围变更:
a)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b) 新增项目合同;
c) 终止项目的报告及完税证明;
d)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 其他文件证件。
● 经营期限变更:
a)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b) 生产经营活动费用确认函;
c)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 其他文件证件。
● 名称变更:
a)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b)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c)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 其他文件证件。
● 资金数额变更:
a) 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b) 验资报告;
c)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 其他文件证件。
1-3) 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证件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申请书》;
● 项目主管部门对注销的批准文件;
● 税务和海关的完税证明;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印章;
● 其他文件。
2、 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分行、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公司登记
2-1)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申请书》;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 外国(地区)企业开业的合法开业证明;
● 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
● 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对负责人的任命书;
● 验资报告;
● 外国(地区)企业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 其他文件。
2-2) 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
● 地址变更:
a)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b) 新地址的使用证明;
c)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 其他文件证件。
● 负责人变更:
a)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b) 负责人的任免文件;
c) 负责人登记表;
d)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 其他文件证件。
● 经营范围变更:
a)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b)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 其他文件证件。
● 经营期限变更:
a)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b)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 其他文件证件。
● 名称变更:
a)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b)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c)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 其他文件证件。
● 资金数额变更:
a) 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b) 验资报告;
c)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 其他文件证件。
2-3) 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证件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申请书》;
● 项目主管部门对注销的批准文件;
● 税务和海关的完税证明;
● 清算报告(应包括清算期内已公告3次的说明)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印章;
●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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