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保税区内公司盖章) 原件1份
(注:申请书由企业书写,陈述清楚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董事会决议(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签字) 原件1份
3、公司补充章程(按原章程投资方签字、盖章) 原件6份
4、公司补充合同(按原合同投资方签字、盖章) 原件6份
(注:外商独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免提交)
5、批准证书(内资企业免提交) 复印件1份
6、企业成立批文及历次变更批文 复印件各1份
7、公司章程及历次变更补充章程 复印件各1份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1份
(注: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9、《核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 原件1份
(注:此资料在市工商局打印)
10、新任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原件1份
11、新任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1份
注: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或A3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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