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延长经营期限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
2、企业董事会或企业权利机构关于延长经营期限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或企业权利机构成员签字);
3、各方投资者签订的有关延长经营期限事项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只提交补充章程);
4、企业成立批文及其他变更批文(如有)(复印件各1份);
5、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
7、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最新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本已缴足的企业免交)、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企业最近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
8、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