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
2、 企业董事会或企业权利机构及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或股东会成员签字);
3、 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原件1份);
4、 出质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原件1份);
5、 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6、 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2原件;
7、 质权人营业执照或开业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或代表人签字);
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9、《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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