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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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资本投资入境计划 作者:深蓝国际集团 来源:Dbhk.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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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必須符合以下準則,才有資格根據本計畫申請來港: (a) 根據本計畫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
(b) 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於港幣650萬元的淨資產;
(c) 在向入境處遞交申請書前的六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六個月內,把不少於港幣650萬元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存款證投資除外,這類投資必須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六個月內作出)。
(d)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沒有不良記錄。
(e) 能證明有能力支援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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