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所得税减免的纳税人,采取购进货物不索要税务发票,以白条入账或根本不进行成本核算等方法,造成不能准确核算其成本费用支出的,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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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中国公司财税服务 作者:深蓝顾问 来源:Dbhk.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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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享受所得税减免的纳税人,采取购进货物不索要税务发票,以白条入账或根本不进行成本核算等方法,造成不能准确核算其成本费用支出的,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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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税发[2000]3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按规定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间或优惠政策到期后3年内,如出现本文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应追回因享受优惠政策而减免的税款,其中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尚未到期的,还应按核定征收的方式恢复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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