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抵扣的一种流转税。采用的是一种间接计算的方法。即:从事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道环节已纳增值税,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依《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
1.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一般情况)
(1)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
(2)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
(3)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 一般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3.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办理认定手续时,填写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如取得了法定资格,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此章印色为红色,红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三)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有两档:一为基本税率:17%;一为低税率:13%。使用低税率的是有特定范围的。
(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转出
1.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 = 销售额 X 适用税率(销售额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2.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但并不是纳税人支付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此,税务局是有严格规定的,不可随意进行抵扣的。
2-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扣除。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买价 X 扣除率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
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它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
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运费 X 扣除率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发票上
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
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五)计算实例:
例: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7%,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 销售甲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开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费收入5。85万元。
(2) 销售乙产品,开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 将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20万元,成本利润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
(4) 销售使用进口摩托车5辆,开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 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取得的是普通发票。
(6) 向农业生产者购经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运费5万元,取得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的职工福利。
计算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X17%+5。85/(1+17%)X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X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售税额:20X(1+10%)X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04/(1+4%)X4%X5%X5=0。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6X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X13%+5X7%)X(1-20%)=3。4(万元)
(7)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4。25+3。74+0。1-10。62-3。4=8。52(万元)
(六)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X 征收率
它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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