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如何领购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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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中国公司财税服务 作者:深蓝 来源: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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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发票应到所在地区地方税务局(所)税务行政许可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a: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及附表; b: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c: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原件; d:领购国际海运业发票、国际船舶代理业发票需提供交通部门许可从事相应业务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的原件、复印件;领购公路、内河运输业发票需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领购保险中介服务发票需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f:业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大面额发票); g: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委托代理人出申请的情况); h: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2)纳税人第二次及以后领购发票,应带《发票领购薄》、《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及使用完的发票存根经税务机关验销后,供给相应数量的发票。若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的种类、位数(面额)、数量有增加的,提供《发票领购薄》以及以上b、d、f点资料和填写完整的《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再到所在地区地方税务局(所)发票科(组)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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