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年审:
香港公司注册完成后,每年都要准时年审,必须向公司注册处提交一次周年申报表(Annual Return)。
周年申报表是一份具指明格式的申报表,载列截至申报表制备日期为止的公司资料,例如注册办事处地址及股东、董事和秘书等资料。
周年申报表必须包括一份证明书,证明公司自上一次提交周年申报表之日(或者公司注册成立日)以来,没有邀请公众人士认购其任何股份或者债券。如果股东人数超过50名,超额者全部为某些特定类别的人士(即公司雇员,以及受雇期间是公司股东的公司前雇员)
二、 哪些公司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周年申报表?
凡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本地公司,均须每年提交一份经一名公司董事或秘书亲笔签署的周年申报表。但根据《公司条例》第344A(3)条,当作为不活动公司的私人公司,则可获豁免。
三、 公司年审时间:
1. 如属有股本的私人公司,须每年于公司注册为法团的最近周年日编制周年申报表(编制截止日期),并于该日后42天内(订明时限)提交。
2. 至于其它公司,则须在有关年度的周年大会后42天内或于通过以代替周年大会的书面决议的日期后42天内(订明时限)提交。
四、 我们为您提供的公司年审服务内容如下:
1. 递交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及代缴年费;
2. 税务局更换商业登记证及代缴年费;
3. 继续委任公司秘书费用;(代收政府及银行信函)
4. 继续提供公司注册地址费用;(提供免费公用电话/传真)
5. 制作周年申报表等文件资料代理费。
五、 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公司,须缴付较高的注册费用。本地有股本的私人公司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时须缴付的注册费用如下:
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日期: |
元(港币) |
1.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 42 天但不超过 3 个月 |
870 |
2.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 3 个月但不超过 6 个月 |
1704 |
3.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 6 个月但不超过 9 个月 |
2610 |
4.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 9 个月 |
3480 |
此外,未有或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公司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法院判处罚款。未有遵照规定制备和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公司最高可处定额罚款港币50,000元,以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港币700元。
六、 办理时间:
一般为5个工作日
七、 申请流程图:点击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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