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勾地政策的香港地政总署官员对记者表示,每年2、3月,地政总署在收到特区政府发展局规划地政科的土地储备表后,会公布《供申请售卖土地一览表》,俗称“勾地表”。勾地表里列明可供申请售卖土地的地段编号、地点、用途、土地面积及预计最早可供售卖日期等。
随后,发展商或者任何公众人士,如对“勾地表”内任何一幅土地有兴趣,即可向地政总署提出申请“勾地”,并报出底价。地政总署收到申请后,如果有关提价合乎政府按公开市场价格所作的评估,该幅土地即被“勾出”,并在规定期限内招标拍卖。
与中国其他省市地方政府做法不同的是,在香港,欲投标土地的开发商或个人,必须交纳相当于底价5%款项的支票或本票作为按金后才可以参加拍卖;更不同的是,在公众拍卖会上,如果公开拍卖时达不到政府的预定心理底价,地政总署有权收回已被勾出拍卖的土地。更绝的是,如果拍卖时没人提出等同于或者高于勾地申请人的提价,政府有权没收勾地申请人缴纳的按金,这确保了勾地申请人将全力以赴参加土地竞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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