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法定秘書的作用和職責是什麼?

2013-03-11

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規定,每間香港公司必須委任一位托公司法定秘書,公司法定秘書可以是香港公司或香港居民擔任;從而履行公司的法定責任,其職責包括向公司註冊處申報有關公司架構、股東及董事的變動,並為董事局擬定公司會議記錄,籌備周年股東大會以及對相關的法定條例提供專業諮詢及建議。

公司法定秘書對公司沒有任何直接的控制權或擁有權,但如果公司發生問題,公司法定秘書是要擔當一定責任的。
公司法定秘書的服務功能有別于商務秘書。公司法定秘書是在註冊香港公司時,法律要求必須存在的,只是一個職位而已,不可以把公司法定秘書當成每天為我們處理商務事務的商務秘書。

在香港公司註冊完以後,公司商務秘書主要是幫助接收和傳遞來自香港政府的信件,及時提醒香港公司年審和報稅,以及為香港公司提供各種公司法律法規的諮詢。

如果香港公司長時間不年審或者存在有嚴重的違法行為,提供公司法定秘書職務的人士會辭去香港公司的法定秘書,那麼這個香港公司就處於無公司法定秘書狀態,可能會上政府的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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