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标识代码的结构
在我国,零售商品的标识代码主要采用GTIN的三种数据结构,即EAN/UCC-13、EAN/UCC-8和UCC-12。通常情况下,选用13位的数字代码结构用EAN-13条码表示。只有当产品出口到北美地区并且客户指定时,才申请使用UCC-12代码(用UPC条码表示)。中国厂商如需申请UPC商品条码,须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办理。EAN/UCC-13和EAN/UCC-8的结构分别如图1、图2、图3所示。
1)EAN/UCC-13的数据结构
(1)当前缀码为690、691时,EAN/UCC-13的代码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EAN/UCC-13代码结构一
(2)当前缀码为692、693时,EAN/UCC-13的代码结构如图2所示:
图2 EAN/UCC-13代码结构二
1.
厂商
1. 厂商识别代码 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向申请厂商分配。厂商识别代码左起三位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前缀码。
2. 商品项目代码 商品项目代码由厂商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分配。
3. 校验位 用来校验其他代码编码的正误。它有固定的计算方法,参见GB 12904附录。
2)EAN/UCC-8的代码结构如图3所示
图3 EAN/UCC-8代码结构
1. 商品项目识别代码 是EAN编码组织在EAN分配的前缀码(X8X7X6)的基础上分配给厂商特定商品项目的代码。为了保证代码的惟一性,商品项目识别代码须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
2. 校验位 用来校验其他代码编码的正误。它有固定的计算方法,参见GB 12904附录。
2、示例
厂商在编制商品标识代码时,应遵守惟一性、稳定性及无含义性三个基本的编码原则。 假设分给A厂的厂商识别代码为6901234,其部分产品的编码如图4所示。
图4 商品标识代码的编码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