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际 贸 易 中 有 四 种 常 用 的 付 款 方 法 。 这 四 种 方 法 按 照 对 出 口 商 的 有 利 程 度 排 列 依 次 是 预 付 现 金 、 跟 单 信 用 证 、 跟 单 托 收 及 赊 帐 。
A.预 付 现 金
货 品 付 运 前 , 进 口 商 先 向 出 口 商 支 付 全 部 货 款 。 这 付 款 方 法 通 常 用 于 小 额 交 易 或 订 造 货 品 。
B.跟 单 信 用 证 (D/C)
这 是 买 方 要 求 银 行 ( 开 证 银 行 ) 签 发 的 文 件 , 证 明 银 行 承 诺 在 卖 方 符 合 跟 单 信 用 证 具 体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 向 卖 方 支 付 指 定 金 额 。
* 依 据 所 需 信 用 条 款 及 受 益 人 的 选 择
步 骤 |
程 序 |
涉 及 人 士 |
1. |
确 认 销 售 合 约 及 交 易 条 款 ( 特 别 是 付 款 方 式 ) 。 |
出 口 商 及 进 口 商 |
2. |
进 口 商 向 开 证 银 行 申 请 开 立 以 出 口 商 为 受 益 人 的 跟 单 信 用 证 。 |
进 口 商 及 开 证 银 行 |
3. |
申 请 一 经 批 核 , 开 证 银 行 便 会 开 立 一 份 以 出 口 商 为 受 益 人 的 信 用 证 , 送 交 通 知 银 行 。 |
开 证 银 行 |
4. |
开 证 银 行 透 过 通 知 银 行 通 知 出 口 商 已 开 立 跟 单 信 用 证 。 |
开 证 银 行 / 通 知 银 行 |
5. |
将 货 品 付 运 。 |
出 口 商 |
6. |
货 品 付 运 后 , 出 口 商 拟 备 出 口 文 件 , 透 过 托 收 银 行 交 给 开 证 银 行 。 ( 在 很 多 情 况 下 , 出 口 商 可 透 过 其 他 银 行 交 付 文 件 , 不 一 定 需 要 透 过 通 知 银 行 ) |
出 口 商 及 通 知 银 行 |
7. |
出 口 商 可 与 通 知 银 行 洽 谈 议 付 出 口 汇 票 及 文 件 事 宜 , 通 知 银 行 转 而 担 任 议 付 银 行 的 角 色 。 议 付 银 行 更 负 责 为 收 证 公 司 查 核 文 件 与 信 用 证 。 ( 如 不 需 议 付 过 程 , 通 知 银 行 转 而 担 任 托 收 银 行 的 角 色 ) |
议 付 银 行 |
8. |
议 付 银 行 负 责 将 文 件 送 交 开 证 银 行 , 并 向 其 索 回 所 议 付 之 金 额 。 |
议 付 银 行 |
9. |
开 证 银 行 审 核 出 口 商 透 过 议 付 银 行 提 交 的 文 件 , 在 核 实 与 规 定 完 全 一 致 后 , 便 向 议 付 银 行 付 款 。 |
开 证 银 行 |
10. |
开 证 银 行 在 收 到 款 项 或 信 托 收 据 后 向 进 口 商 发 放 文 件 , 以 便 进 口 商 提 货 。 |
开 证 银 行 |
C.跟 单 托 收
出 口 商 如 要 在 收 款 前 或 获 得 付 款 的 承 诺 前 保 留 对 货 品 的 控 制 权 , 可 安 排 跟 单 托 收 。 这 种 采 用 汇 票 的 付 款 方 式 在 国 际 贸 易 中 十 分 普 遍 。
1.付 款 交 单 (D/P)
出 口 商 透 过 托 收 银 行 , 指 示 代 收 银 行 在 收 款 后 向 进 口 商 发 放 所 有 权 及 其 他 货 运 文 件 。
步 骤 |
程 序 |
涉 及 人 士 |
1. |
确 认 销 售 合 约 及 交 易 条 款 ( 特 别 是 付 款 方 式 ) 。 |
出 口 商 及 进 口 商 |
2. |
出 口 商 将 货 品 运 给 进 口 商 。 |
出 口 商 |
3. |
出 口 商 向 托 收 银 行 提 交 所 需 文 件 , 包 括 汇 票 及 运 输 单 据 , 要 求 付 款 。 |
出 口 商 |
4. |
托 收 银 行 将 文 件 送 交 进 口 商 所 在 国 家 的 代 收 银 行 。 |
托 收 银 行 |
5. |
代 收 银 行 向 进 口 商 提 出 示 文 件 , 要 求 付 款 。 |
代 收 银 行 |
6. |
进 口 商 向 代 收 银 行 付 款 , 以 取 得 提 货 文 件 。 |
进 口 商 |
7. |
代 收 银 行 将 款 项 送 交 托 收 银 行 。 |
代 收 银 行 |
8. |
托 收 银 行 付 款 给 出 口 商 。 |
托 收 银 行 |
2.承 兑 交 单 (D/A)
出 口 商 透 过 托 收 银 行 , 指 示 代 收 银 行 在 进 口 商 承 兑 汇 票 后 发 放 所 有 权 及 其 他 货 运 文 件 。
步 骤 |
程 序 |
涉 及 人 士 |
1. |
确 认 销 售 合 约 及 交 易 条 款 ( 特 别 是 付 款 方 式 ) 。 |
出 口 商 及 进 口 商 |
2. |
出 口 商 将 货 品 运 给 进 口 商 。 |
出 口 商 |
3. |
出 口 商 向 托 收 银 行 提 交 所 需 文 件 , 包 括 汇 票 及 运 输 单 据 , 要 求 承 兑 及 付 款 。 |
出 口 商 |
4. |
托 收 银 行 将 文 件 送 交 进 口 商 所 在 国 家 的 代 收 银 行 。 |
托 收 银 行 |
5. |
代 收 银 行 向 进 口 商 提 出 示 文 件 , 要 求 承 兑 汇 票 。 |
代 收 银 行 |
6. |
进 口 商 承 兑 汇 票 , 以 取 得 提 货 文 件 。 |
进 口 商 |
7. |
代 收 银 行 保 留 汇 票 至 到 期 日 买 方 付 款 为 止 , 然 后 将 款 项 送 交 托 收 银 行 。 |
代 收 银 行 |
8. |
托 收 银 行 付 款 给 出 口 商 。 |
托 收 银 行 |
D.赊 帐
卖 方 直 接 送 货 给 买 方 , 先 发 出 发 票 及 其 他 货 运 单 据 , 以 后 再 开 帐 单 。 买 方 与 卖 方 的 赊 帐 安 排 并 没 有 以 书 面 作 出 付 款 保 证 。 在 这 种 付 款 方 式 中 , 出 口 商 手 上 的 欠 款 凭 据 有 限 , 所 以 风 险 较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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