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均受香港法例第32 章公司条例管制。根据公司条例,所有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均需向公司注册处呈报公司详细资料,以供公众人士查阅。
而公司章程是一间公司的主要合法的文件,它说明公司的权力和内部的规则。这些文件需於公司成立前提交到公司注册署(CR)进行审批。於CR审批核准后,CR将发出公司成立证明书(CI),待CI发出后,有限公司才可注册成立。
成立有限公司是一件严谨及专业而文件繁复的事,因此,为了节省阁下花时间寻找一些非专业人员为阁下成立公司,我司的专业人仕均乐意为您提供 " 全面性 " 之注册成立香港有限公司服务,包括提供两种类型的公司成立方式:(1)全新设立自选公司;(2)购买现成空壳公司。
无论是成立全新或现成有限公司,都可享有以下多方面的好处 :
成立
优点 |
1. |
有限公司可享有永久延续性,可世代经营。 |
2. |
股东私人债务,不会牵涉入有限公司持有之物业及财产。 |
3. |
有限公司有法定文件,保障各股东(投资者)之权益,因此容易集合资金。 |
4. |
以有限公司名义买卖楼宇,可避免税务局调查个人买卖楼宇之款项来源。 |
5. |
成立有限公司后,中国、台湾及外国人仕向人民入境署申请来香港的商务签证将获优先考虑。 |
6. |
有限公司有限债务,经营生意上风险,一概不会牵连股东私人之物业与财产。 |
7. |
有限公司名称有法例保障,因此不会有完全相同名称,在生意往来时不会被人假冒、讹骗,招至严重损失。 |
8. |
以有限公司经营业务,能给与客户、银行家、供应商,一个良好之印象,令信心倍增,有助业务发展。 |
税务
优惠 |
1. |
可全数扣除支出如娱乐费,车费和旅游费。 |
2. |
董事(东主)及其配偶之薪金可作为支出扣除。 |
3. |
以有限公司营业,海外来源之营利是无需缴付利得税。 |
4. |
利用有限公司转让楼宇,可省回大笔之利得税,印花税及律师费。 |
5. |
利得税的税率是17.5% (扣除全部经营费用,纯利润),几乎是全球最低。 |
6. |
移民海外人仕,如美国和加拿大,利用有限公司可避免缴纳香港及外国双重税。 |
7. |
可全数扣除支出如楼宇和汽车之分期供款利息,及可享有固定资产之折旧免税额。 |
8. |
投资中国经商人仕,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中外合资协议,海外之营利可豁免香港之利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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