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鸿基的豪门恩怨似乎已经到了盖棺论定的时候。虽然郭炳湘一再强调他依旧是新鸿基资产的受益人之一,但越来越多的迹象显示,郭氏家族已经决定将这位新鸿基前主席剔除在外。
重组家族基金
10月4日,新鸿基主席邝肖卿(郭家老太太,新鸿基创始人郭得胜之妻)宣布,郭氏家族信托基金的受托人已落实重组。由三兄弟(郭炳湘、郭炳江、郭炳联)三家均分家族持有的10.817亿股或42.09%新地股权,邝肖卿继续是该信托基金及股权的受益人。
与其他香港豪门不同,新鸿基地产向来都是“三人行”。名义上郭炳湘是新鸿基的董事会主席,但公司几乎所有重大决策都是由郭氏三兄弟共同商议推行。新鸿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管理模式,主要缘于新鸿基创立者郭得胜。当年郭老先生为了解决继承-分家-弱化的家族企业恶性循环,成立了一个酌情信托基金,将其所持有的新鸿基四成股份置入其中。受益人在信托基金内每人持有一部分股权,但他们不能卖出股份,基金也不能解散。现在的基金监护人就是郭老太太。2008年以前,只要是关乎新鸿基的公开活动,三兄弟一定共同出席,这也一度是香港富商圈内的美谈。
然而在此次重组之后,郭家的权益版图发生了“一点点”变化。新鸿基发表的声明显示:“郭炳江及其家人”是三分之一股份权益的受益人,同样的“郭炳联及其家人”是另三分之一股权受益人。但在提及长子时则变成:“郭炳湘的家人是其中三分之一股份权益的受益人”。字眼上显示郭炳湘本人已不是权益受益人。
显然,郭炳湘并不认同这一说法,在10月4日深夜,身在国外的郭炳湘通过发言人表示,自己仍旧是新鸿基地产的权益受益人之一。《中国经营报》记者就此查询新鸿基地产的发言人,其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具体情况由郭氏家族内部安排,不方便发表意见。而郭炳湘的发言人则一再向记者强调,郭家三兄弟权益没有分别。
翻查新鸿基地产的历年报表,新鸿基的大股东向来以邝肖卿、郭炳湘、郭炳江、郭炳联等名字共同出现。但从2009年9月23日开始,郭炳湘就再也没在大股东的名单上出现。在2010年9月29日的最新权益披露中显示,邝肖卿持有新鸿基地产42.09%的股份,郭炳江及郭炳联分别持股15.32%、15.36%。而郭炳湘依旧榜上无名。
“郭炳湘如果有不满,当然可以提出诉讼。”香港执业律师黄栋强表示,但他认为诉讼成功的可能性很低。因为这类酌情信托基金会授予信托人很大的“酌情权”,部分类似于生前遗嘱。信托人的真实意愿往往就是最终依据。“除非郭炳湘能证明信托人受人唆使,或违背其本身意愿。”黄栋强认为。
了解情况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长子郭炳湘未获权益分配,是郭老太太做的决定。其实早在郭家风波公开化的第一阶段,也就是在2008年6月郭氏家族成立新的酌情信托基金起,基金受益人就只是邝肖卿、郭炳江及郭炳联三人。换言之,早在两年前郭炳湘就已列入“受观察”名单。
旷日持久的“家族战”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郭老太太一直与长子关系良好,也一再给郭炳湘机会。2009年初她曾经对儿子提过三点要求,只要改善与两个弟弟的关系,不再以新鸿基的名义成立自己的公司,并且断绝与唐姓女友的关系,即可重新确立家族内的地位。结果似乎是以郭老太太失望告终。
在坊间流传的版本中,郭家争端与郭炳湘的红颜知己唐锦馨关联颇深。传言称唐锦馨2005年进入新鸿基地产工作,藉与郭炳湘的关系,不断扩张势力,而且自己到内地招揽生意,引起郭家其他成员的不满和担心。最终导致了2008年“太后垂帘”。
但新鸿基地产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主要原因是郭炳湘对于新鸿基地产的管理模式有意见。多年来新鸿基地产的发展都是“三等分”的模式,三兄弟都有各自的团队网络,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而后三兄弟再开会投票作筛选决定。近年来,郭炳湘在公司发展理念上与两个弟弟越走越远。2007年年末郭炳湘有几个内地项目均以高于市价的方式买入,他认为虽然价格稍高,但内地项目发展前景良好,以高价快速买入会取得更理想的回报。但他这一计划被两弟弟联合否决。
本来这二十年来,郭家都采取这种三兄弟共同决策的管理模式,一直也是合作顺畅。也许是郭炳湘对自己的意见太过于坚持,在计划被否决后,他决定自己成立公司投资。记者从香港公司注册处查询到,2008年1月23日,郭炳湘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新鸿基地产国际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为Sun Hung Kai Propert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与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Sun Hung Kai Properties Ltd.)十分相似。
此事令郭氏家族非常反感,当年2月18日,新鸿基突然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主席兼行政总裁郭炳湘将休假3个月,其间不履行任何职务,也不代表新鸿基地产做出任何决定。据知情人士透露,在郭老太太的一再强调下,郭炳湘把公司名字作了修改。记者从香港公司注册处也看到,2008年2月22日,新鸿基国际有限公司更名为China Luck Properties Holdings Limited,但没有相应的中文名。
然而事件并没有结束,在3个月休假即将结束,新鸿基准备召开董事会决定主席人选时,郭炳湘突然将自己公司和除他之外的所有16名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告上法庭。这其中,包括他的两个弟弟郭炳江和郭炳联、舅父邝准以及他父亲——新鸿基创始人郭得胜创业之时的一班老臣。
当天,新鸿基随即发出针对郭炳湘的公告,这份被戏称为“17宗罪”的公告中罗列了:没有咨询郭炳江、郭炳联及其他执行董事的意见,进行或企图为公司落实重大交易;没有授权或通知公司高层,郭炳湘自行成立一家“新鸿基地产国际有限公司”自用;让律师致函公司5位执行董事,要求他们在15日举行的董事会上放弃投票,否则可能面对法律行动等条目。
在郭家的一致意见下,郭炳湘不得不让出了新鸿基主席的位置。但退居非执行董事的郭家长子依旧愤愤。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两年郭炳湘数度在董事会提出要增加管理透明度,对两位弟弟的重大投资项目要求提交董事会评估等意见。
最令郭老太太不满的是,郭炳湘一再将家族内的矛盾向公众透露。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的采访时,郭炳湘表示新鸿基依旧是中国旧式管理,与其父亲年代并没有变化;批评工程合约总是交付相熟的承办商;而且还强调公司高层不应该由家族成员出席,家族应该成立委员会决定合适人选。
也许正是这一系列的“离经叛道”,最终导致了郭氏家族将其剔除,这意味着接近500亿港元的资产离郭炳湘远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