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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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行业新闻 作者:深蓝国际集团 来源:Dbhk.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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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增值税起征点 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 3、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二、营业税起征点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 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说明: 1、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仅适用于临时一次性经营申报纳税的个人。 3、个人的销售额或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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