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济宁市审计局对济宁市人民公园升级改造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人民公园升级改造工程位于济宁市中心区域,东门大街南,共青团路西,南邻太白路文化广场,西靠一天门街,占地面积129530平方米。济宁市园林局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济宁市馨苑园林工程公司和济宁市景臻园林工程公司负责施工,济宁园韵生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工程2008年2月19日开工,2008年8月31日竣工。
审计核实,项目总造价为88640750.72元,其中:人民公园工程结算造价56365876.71元,与土地使用有关费用27531124.84元,与工程建设有关费用4743749.17元。
审计认为,济宁市园林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比较规范。工程竣工后,原有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景观、娱乐、休闲等功能更好地满足了市民文化生活需要,是便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项目建设中,承担人民公园升级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提报工程结算造价84182528.36元,审计审定为56365876.71元,净审减27816651.65元,审减率33.04%。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济宁市园林局高度重视,召集有关人员专题研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已严格按照市审计局审定额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并表示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