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冶集团”)去年9月25日被香港远东铝质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远东铝质”)呈请清盘。在香港高等法院举行两次聆讯后,近日中冶集团终与远东铝质达成和解,央企被清盘的“闹剧”总算画上句号。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于去年即向中冶集团发出查询,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中冶集团香港上市公司中国中冶[4.94 1.86%](01618.HK)对于母公司被远东铝质呈请清盘一事,表示不予评论。
远东铝质母公司远东环球(00830.HK)于今年3月17日开始公开招股,本报发现,其招股书的风险因素里详细披露了中冶集团与远东铝质的债务纠纷。
招股书指,核心业务为经营玻璃幕墙及金属板墙等安装建筑工程的远东铝质,2004年被中冶集团聘用为分包商,负责承建香港特区政府民安队总部及消防处救援训练中心的幕墙及电镀系统,合约金额为1550万港元。2008年5月27日,中冶集团与远东铝质签订“偿还协议”,中冶集团承认尚有约83万港元的工程款需要偿付,但未能根据“偿还协议”条款支付结余。
根据香港《公司法》第32章第178条,远东铝质于去年9月25日向香港高等法院呈请中冶集团清盘。在今年2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举行的第二次聆讯中,法官表示,希望双方代表律师能够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于今年3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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