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香港3月17日电 (记者 刘秋伟)香港上公司钧濠集团有限公司(钧濠)一名前主席及一名前执行董事,讹称在内地重庆发展燃气管道项目,串谋诈骗该上公司的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批准发行新股,并与另外三名人士清洗犯罪收益,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控。五名被告今天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
曾炜麟(51岁),钧濠前主席,被判入狱32个月;其妻郭慧玟(48岁),钧濠前执行董事,则被判入狱30个月。同案三名被告为郑启明(62岁),李国祥(49岁),同为另一上公司美建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黄伟光(52岁),美建集团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郑及李分别被判入狱9个月及12个月,而黄则入狱6个月。
案情透露,2002年2月,曾及郭夫妇两人策划诈骗勾当。他们指使一名会计师成立溢亿有限公司(溢亿),并安排两间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成为溢亿的股东。曾及郭安排溢亿与一间内地公司合营,声称投资于重庆发展燃气管道项目,但两人其实从未有意图注资有关项目。
2002年6月,钧濠宣布以6300万元购入溢亿75%股权。为支付有关交易,钧濠发行3.15亿股代价股票。两人借着有关勾当,致使联交所及钧濠股东同意发行及配发3.15亿股新股予溢亿的三名股东。
法官黄崇厚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损害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形象,并破坏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信心。鉴于有关罪行严重,而且并无特殊情况,故判处缓刑并不恰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