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香港安永)悄无声息地处理了一宗赔偿案。清盘人香港富理诚公司(Ferrier Hodgson)指责其在2002年至2004年担任泰兴光学集团(Moulin Global Eyecare,下称泰兴光学)审计师期间,牵涉该公司虚报关联方利润一事,致使该公司的利润水平虚假,损害了债权人利益。该清算组要求香港安永赔偿2.5亿至3亿港元。
这已经是近一年以来香港安永发生的第二桩审计风险事故。2009年9月间,香港雅佳控股公司(Akai Holdings Ltd.,下称雅佳控股)清盘人指控香港安永出现审计疏忽,且私自修改工作底稿,导致该公司的财务数字虚假,并申请法院拘留了负责该项目的合伙人Edmund Dang。为此,香港安永不得不支付2亿美元作为赔偿金。据另一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透露,这些赔偿金由香港安永所有在位合伙人分摊,不足部分将由安永美国安排借款。这可能使得香港安永免于破产之虞。
在本刊发稿前夕,香港安永回应本刊记者采访的声明称:“雅佳案已经是12年前发生的事。”并表示,自2000年起,安永投入了“数千小时和上百万美元”在质量和风险控制方面。
巨额赔付
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审计行业某资深合伙人说:“我相信安永一事在香港只是个开始,近期想必还会有更多类似‘追偿’事件发生。”
同雅佳控股一样,母公司注册于百慕大的泰兴光学集团曾经是被香港投资者颇为看好优质上市公司。泰兴光学(00389.HK)于1993年在香港上市,主营业务为设计、制造、分销及零售视光产品。该公司在其网站上自称为亚洲最大的眼镜制造商,生产能力位列世界前三。
2005年,泰兴光学因无力偿还银行债务被迫进入破产程序,成为轰动一时的恶性事件。2006年8月,香港富理诚事务所被正式任命为破产清算人。而董事长马宝基因牵涉欺诈、虚报财务数据罪名,被香港警方逮捕。
清盘中,清盘人发现多处账面混乱。泰兴光学原账目曾提到有五家位于北美的交易商,其于1999年-2001年间给泰兴光学集团带来的利润占该集团总利润的三分之一左右。但经查证,这五家北美公司并不存在,交易也为虚构。而曾任审计师的香港安永并未在审计报告中明确阐明情况,清盘人据此提出要求香港安永负责赔偿。
泰兴光学破产前夕,其2004年半年报中显示,上半年营业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4%,至6.86亿港元,其主要投资项目有上海泰兴光学股份有限公司;Creative Eyewear Ltd.、潮阳市泰兴盛眼镜有限公司、宝光(马氏)眼镜制造厂有限公司等。然而,清盘人指出,泰兴光学实际营业额远远小于这一数字,但负债额高达28亿港元。
这一情景几乎是去年年底雅佳控股案的重演。同样曾热受基金追捧的电子生产商雅佳控股于2000年被强制清盘,而破产前,公司年报还显示拥有23亿美元资产和2.62亿美元现金,到了年末,公司就不得不减记17.5亿美元。而任其审计师的香港安永,被指责并未披露该公司利用虚假交易虚增了约3亿港元资产,从而使债权人误信负债累累的公司仍然运作良好,因此未及时向其追债。
雅佳案发生后,安永前大中华区主管合伙人孙德基在此案民事调解达成后宣布辞去大中华区主管合伙人一职。虽然在辞职声明中未提及雅佳案,但引咎辞职目的明显,其后,吴港平继任安永大中华区主管合伙人。
雅佳控股案平息刚刚三个月,便传出泰兴光学清盘人要求香港安永赔偿的消息。只不过此次并未大张旗鼓闹上法庭,待媒体爆出消息后,香港安永已经私下了结此事。
公开资料显示,泰兴光学一案中,在2002年至2005年短短三年间,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曾数度更迭。该公司最初的审计师为毕马威事务所。毕马威在2002年请辞后,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接手。安永在2004年底又申请离任,转由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处理泰兴光学的审计工作。至2005年中,德勤又提出请辞,并表示不能与泰兴光学就公司账目达成共识。普华永道审计合伙人吴卫军说:“当会计师事务所觉得风险过高时,往往以提高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请辞。这本身就是一个警示信号。”
迄今为止,毕马威和安永两家均于2007年及2009年受到清盘人“追偿”。清盘人代表泰兴光学旗下四家公司控告毕马威,称其于1999年-2001年间出具的财务报告涉嫌审计过失。2010年2月,香港高等法院公开资料显示,双方已经就此问题多次协商,但目前仍无法达成一致。清盘人的追偿接连造成毕马威的“诉讼马拉松”和安永的私下和解,令人不免联想到,下一个被追偿者是否将指向最后一任审计师德勤。
追偿机制
针对巨额的赔付风险,“四大”自有一套责任处理制度。香港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连带责任制。雅佳案和泰兴案赔付发生时,香港安永共近100位合伙人,其中审计部门合伙人44位。然而,赔付负担波及绝不仅限于审计,所有在位合伙人均分担了不小的赔付额。这对于新任合伙人来说,成为一笔巨大的资金负担。安永中国大陆事务所的员工也不免有类似担心:“这样的赔付造成的损失会不会对我们的待遇有影响?”不过,安永内部并未公开此事,只告诉员工事件已解决,具体赔偿金额均未透露。
虽然香港安永有百位合伙人共同分担,共逾2亿美元的赔偿金仍对香港安永的现金流造成了巨大挑战。“香港只知有‘三大’。”一位香港会计界人士称,意指香港安永在当地影响力有限。由此,原本也有市场人士预计,这样连续的巨额赔偿,可能导致香港安永破产。不过,现在看来,这一破产得以幸免。业内人士透露,安永美国方面已经做出了财务安排,借款给香港安永以便维持周转。他表示并不清楚具体数额,但应该足以“弥补雅佳案的赔偿额度”。对此,本刊记者询问香港安永时,并未得到答复。
相比于香港安永付出的巨额赔偿金,内地对于审计风险的物质惩罚非常有限。近年来,因审计失败而遭致民事赔偿的案例亦频频出现在内地,不过,金额都要小得多。2003年2月,毕马威因锦港B股虚假陈述案被投资者告上法庭,被称为首件“国人诉外资事务所案”,被追诉1万余元人民币;2005年德勤身陷“科龙门”,众多小股东考虑追溯德勤审计不实之罪,至今尘埃未落;2006年,普华永道被 外高桥 (行情 股吧)股东指责虚假陈述和审计不实,并被追偿2000万元。
然而,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四大”一位资深合伙人告诉本刊记者,除经济惩罚外,内地对于审计师自身的追究更为严厉。“一旦出事故,基本上职业生涯就完结了,说不定还要坐牢。”德勤风险管理部合伙人李茂龙表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其实把一些无意中的过失责任也包括了进去,无意中的过失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规定对审计师来说是相当严厉的。”相比之下,国内众多中小型事务所,无能力支付高额赔偿金,一旦出现审计风险事件,往往以解散了事,如中天勤。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聂世禾表示:“审计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不出事故反而不正常。且在中国内地做审计,风险成本更高。因为各方勾结串通欺骗审计师比较容易,所付出的违规成本也低。我们甚至见过有公司专门有一个团队负责做假账。”据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统计,仅2009年一年,该公会就收到在港事务所的79件审计事故投诉案。
一位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深审计师表示,在审计这一“公认”的高风险行业中,“四大”这类巨头的存在为投资者追偿提供了一种保证,雄厚的资金实力使得他们有能力承担高额赔偿。聂世禾认为:“这是中小型事务所无法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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