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深圳税务部门2009年共办理出口退(免)税525.1亿元,比上年增长6.35%。这是自1985年国家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制度以来,深圳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额在年度内首次突破500亿元,占全国的8.1%。
为积极协助外贸恢复增长,近年来国税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保证退税的进度,规范退税审核审批时限。对外贸企业退税额在50万元以下的,在符合审核要求的情况下保证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50万元以上的必须在16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启动出口退税“五项业务”提醒服务。
有关方面表示,在国税部门采取的措施中,规范退税审核审批时限的做法,将直接影响到企业退税的进度,确保把国家的退税资金及时兑付给企业。
统计显示,2009年深圳税务部门办理退税额275.6亿元,同比下降3.77%;办理免抵调库额249.5亿元,同比增长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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