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本报连续报道了六旬潍坊老汉王云山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胜诉后,专利权再次“易主”的消息。报道发出后,王云山表示要再次赴京讨说法。昨天成功讨回专利权的王老汉接受
了本报记者的独家采访。
拿回专利权精神足
26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王云山的住处,迎出门来的王老汉看起来精神很足。
他告诉记者,“前阵子生病了”,但是能把自己“杂余脱粒器”的专利权拿回来心里很高兴。
一进门,王云山就给记者拿出刚寄来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单”的《修改更正通知书》。在这张通知书上,记者看到发文时间为12月18日,专利号也是之前“杂余
脱粒器”的200620129889.4。
王老汉指着通知书告诉记者,现在这个专利的“所有者又是王云山了”,记者看到《修改更正通知书》上写道:变更前专利权人名称是杜纪国,变更后专利权人名称是王云山,并撤销了该局于
2009年11月6日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这就是我胜诉后,杜纪国去国知局申请变更专利的通知书的复印件,现在国知局已经撤销了。”说话间王云山拿出一份日期为2009年11月6日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复印件交到记者手中。
要追究杜纪国责任
“什么为证啊?判决书为证,北京高院的判决书还能不起作用吗?”王云山告诉记者,这次进京他拿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作为证据,把被杜纪国11月变更的专利权再次“易主”。
据王云山说:“这件事作为典型案例,已经引起了国知局相关领导的重视”。
王云山说,现在他已经与国知局法律事务处的相关领导达成“协议”:如果不是王云山本人在场,未经本人的同意,该专利权不得变更。王云山告诉记者,国知局的内部网已经“注明了,手续不全不
能再修改了”。
王云山告诉记者,他不放弃追究杜纪国责任的权利。
王云山的女儿王敏告诉记者,现在专利权已经回来,希望能找一家“信誉好、实力强”的公司进行合作。
回应
杜纪国:要把专利拿回来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王云山曾经的合伙人杜纪国。
杜纪国告诉记者,对于王云山重新得到专利权的事,他已经听说了,但他认为,这仍不是最终结果。
杜纪国告诉记者:“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那项专利应该是我的。”
他说,现在那项专利对于其企业本身来说,实用价值已经不大,他之所以要争取到底,把这项专利拿回来,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他想证明,他没有侵占别人的专利,而只是想拿到本该属于
自己的专利。
回顾
老汉赢官司专利却“易主”
今年2月初,王云山查阅自己的专利信息时,发现自己的专利已经“易主”,而专利拥有者是他的合作者杜纪国。
在与有关部门协商无果之后,王云山于今年2月底,一纸诉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了法庭,杜纪国被列为“第三人”一同作为被告。
今年7月份,根据相关法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9月28日作出的ZL200620129889.4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转移登记行为。
该案一审判决是今年7月份作出的,但该案第三人杜纪国随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今年11月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至此,王云山老汉在经历了长达8个月之后,迎来了自己的终审胜诉结果。
12月6日,杜纪国找到记者,拿出一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单”的《手续合格通知书》原件交到记者手中,他说,国知局再次受理了他递交的变更申请,而且已经同
意将王云山“杂余脱粒器”变更到他的名下。
记者看到,杜纪国提供的这份通知书上写着“……申请人(专利权人)于2009年10月8日提交的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经审查,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中有关规定,准予变更……”。这
份通知书上还明白写有“变更前姓名或名称:王云山”、“变更后姓名或名称:杜纪国”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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