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为了抢搭二手房税收优惠政策“末班车”,一时间使得二手房交易办税达到“爆棚”,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一波“退税潮”。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直属局了解到,最近,前来咨询办理退税的市民突然增多。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归纳了导致退税增多的几种原因。
原因一忽视动迁补偿抵扣
根据大连相关政策,自2005年3月22日起,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部分,超过部分征收契税。若动迁补偿款大于等于所购房款,则免收全额契税。“但这部分优惠需购房者在报税窗口办税时提供《动迁补偿协议》才能获取。一些动迁户因为对这一政策不了解,导致多做税金,之后再回来重新办理。”有关人士表示。
原因二急于交易却无法过户
有关人士介绍,大连房地产交易或房屋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实行“先税后证”,凭纳税人提供的地税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或《个人转让房屋使用权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证明》,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不少购房者为抢搭政策‘末班车”,匆忙报税,对房子的质量、所有权等相关事宜都没看清楚。待拿到完税证之后去办理过户,才发现房子有些不能接受的缺陷,或存在所有权、债务等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此外,一些购房者报税之后去银行办理贷款,却因条件不符等原因导致贷款申请遭拒。也不得不因交易不成办理退税。”
原因三着急交税还“走错门”
目前,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房地产交易报税在五一广场的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高新园区的房产则在当地的相关部门办理。“但一些购房者以为所有交易税都在五一广场的报税窗口完成,完税后,在过户环节才发现交税走错了门,只好办理退税,再回到所属辖区交税。”有关人士表示。
原因四首次购房但填错申请表
“在去年开始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暂执行1%%的契税税率。这一优惠在明年仍然继续执行。但是一个必要的环节是,要在报税窗口填写《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申请表》时明确标注‘首次购房’的条件。”有关人士介绍。
而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有些纳税人忽视此栏的信息填报。有时还请中介代填,而中介也不了解情况,本来纳税人是首次购房,结果中介却填成了“否”,就需要按1.5%%缴契税,完税后才发现多缴0.5%%,只能回头重新申报,退税后再重新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