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剑南春集团的起诉状中获悉,早在2003年9月,剑南春就在香港注册了包含"剑南春"和"JIAN NAN CHUN"字样的商标详细信息,"在香港我们已经注册了商标,但还是遭到仿冒,真是防不胜防啊!"剑南春集团一相关人士表示。
尽管打赢了这场维权官司,但剑南春集团尚未完全放下心来。原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在判决书中称,如果判决送达被告注册办公室2个月内,被告拒不变更公司的英文和中文名称,那么原告剑南春集团的代表律师有权要求变更。此判决是在11月26日生效的,这也意味着,可能要到下个月底,两家侵权公司才会彻底停止侵权行为。
昨日,记者还随机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综合咨询系统中输入"五粮液"、"沱牌"、"茅台"等,发现了一些公司的身影。对此,代理剑南春维权官司的周洪律师透露,目前他所在的事务所正在帮助川内其他一些知名企业收集相关证据,准备赴港维权。
昨日,四川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中华老字号等一些著名商标受侵权的现象比较严重,有关部门应尽快修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增加对"傍名牌"问题的规定,解决商标和字号的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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