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一月十四日电 香港入境处十四日表示,他们今天采取行动,拘捕十八名非法劳工及六名雇主,其中八名非法劳工是持有行街纸(临时身分证)的外籍人士。
香港《2009年入境(修订)条例》十四日正式生效,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士,一旦从事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最高会被判罚款五万港元及监禁三年。
香港入境处十四日联同警方及劳工处共动员近三百人,搜查新界南及新界北三十五个地,包括工厂及物流中心等,拘捕十八名非法劳工及六名雇主,其中十三人为非华裔人士,五人为内地人士。该批非华裔人士包括菲律宾、巴基斯坦及孟加拉国籍,其中五人为非法入境者,另外八人持有行街纸。
据香港媒体报道,近月非法入境情况明显恶化,外籍非法入境者的数字,由今年一、二月每月平均三十七人,骤增至三至九月每月平均一百三十五人,十月又再增至一百五十九人。
事缘一批外籍非法入境者以“酷刑声请”名义申请留港的司法覆核,于今年三月获法院裁定胜诉,其后吸引大批南亚裔及非洲裔人士偷渡来港“打黑工”。
所谓的“酷刑声请”,是申请者声称在自己国家遭受政治迫害或受到酷刑,在港申请寻求政治庇护。但在等候法庭审讯及审核“酷刑”身分期间,他们却能以行街纸在港打工。
目前,约有六千名外籍人士以“酷刑声请”名义留在香港。
港府通过及实施新的入境条例,向有意偷渡来港者发出清楚讯息:非法入境者来港工作是严重罪行,非法入境者即使在留港期间取得行街纸,如果从事”黑工“,一样会受刑事制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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