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债市监管规则和标准 尽快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政府网5月25日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委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体系;适时推出创业板,推进场外市场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功能。完善债券市场化发行机制、市场约束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债券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尽快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
意见要求,由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建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由发改委牵头,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修订出台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最大限度地缩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
意见指出,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抓紧研究制订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制定出台配套监管政策。深化邮政体制改革,推动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和农电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扩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
意见还指出,要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节能环保体制改革,具体涉及到电、煤、天然气、水等资源品的价格形成机制。
此外,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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