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获批“双中心”后,“深港地区”顺利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的“五大中心”: 全球性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深圳综改方案》)获批,深圳在已有的经济特区基础之上,又成了名副其实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深圳1980年8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置经济特区后,又一重大发展机遇期。
这一批复也使得深圳成为现有7个综改区中,综改方案获批等待时间最短的一个试验区。深圳综改方案从去年7月《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拟定的同时开始筹划,于今年初方案制订完毕并上交国家发改委后,开始等待国务院最后批复。
熟悉情况的人士告诉记者,国务院要求深圳:“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试验田’、‘排头兵’和示范区作用”,并明确提出:“深圳有条件、有基础、有能力做好的改革事项,优先考虑放在深圳市先行先试。”
而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综改方案获批后,深圳的“特区版图”范围将有望得到扩充。这也使深圳“特区范围”扩大到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之外的宝安区和龙岗区成为可能。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这一步要“另行按程序报批”。
明确深港五大中心
比较上海的“双中心”与深港地区的“五大中心”,可以发现“金融中心”成为沪、深港两地区定位的重合之处,这个位列深港“五大”之首的中心定位,也最受外界关注。
对于在不到一月的时间里,相继确立一东一南两大金融中心,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认为没有什么冲突之处,他分析说:“中国如此之大,没有哪个金融中心城市能够完全覆盖,上海和深港都定位金融中心,但是它们服务的腹地是不同的,深港主要面对珠三角的‘9+2’,而上海面向整个长江流域,再如,北京和天津覆盖的是中国的北方。”
“五大中心”的总体目标已得到官方认可,而从实现的方法论上,深圳方面更多地指向了“深港联动”。
深圳综改总体方案显示,深圳的目标是,通过“深港联动”,共同实现“五大中心”的战略构想,而建设“金融中心”地位,也正是为了“推动巩固和提升深港在全球金融竞争中的地位”。
按照方案设想,深港之间将实现资金、货物、信息等要素流动更加便捷和安全有序,两城力图在高端航运服务领域开展合作与融合,共同打造世界级港口群,共建具有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的物流枢纽、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多式联运中心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同时,深港两地也将力求共同打造具有商业贸易、展示推广、旅游休闲等功能的世界级贸易中心。
肖金成分析说:“深港唇齿相依,从区域经济角度,应该算做同一块地方,尽管有着管理制度等的不同,但是双方在产业上互补,交通方面也在逐步加强,联系越发密切,是密不可分的两城一地。”
前述人士称,深圳还同时获得四项“先行先试权”,一是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发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二是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三是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以及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
在接下来有望展开的具体改革试验方面,上述人士告诉记者,深圳将有可能开展“地方税制综合改革试点”,深圳或将获得部分地方税收立法权和更大的地方税收管理权,探索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而在金融改革方面,深圳将探索在深圳设立国内外币债券市场,发展期货市场、产权市场等,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及积极试行粤港澳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按照国务院要求,深圳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深圳市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国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经验和示范;要以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领域改革为重点,着力完善自主创新,对外开放、区域合作、节能环保的体制机制。”
特区范围另行报批
深圳方面期待已久的“经济特区版图”范围扩充的愿望,在本次国务院批复后有望实现。批复函中提到,“涉及到特区范围、土地、金融等重要专项改革另行按程序报批”。
深圳市目前下辖6个行政区和光明新区,其中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位于经济特区范围内,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地处经济特区外。
随着深圳特区的迅猛发展,“特区内外”在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形成巨大落差:特区内面积395平方公里,特区外面积1553平方公里。一方面特区内面积太小、可供经济开发用地不足,另一方面特区外的保安、龙岗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相对滞后,城市化程度不高,降低了深圳的城市整体竞争力。
“从经济发展来说,深圳的确需要扩大空间,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应该与深圳市吻合,如果特区扩大了,经济总量增加了,对全国的影响力将增强,深圳的贡献会更大。”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副主任苏东斌分析。
深圳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曾建议“将宝安和龙岗两行政区域划入特区范围”。
同时,深圳方面也在谋求从根本上解决深圳市区内的“一市两法”的局面。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表示:“‘一市两法’不利于城市的行政管理统一和司法统一,建议扩大深圳经济特区法规适用范围。”
如果根据此次国务院的批复,深圳在此后扩展经济特区范围,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类似困境。
新的一轮深圳特区建设浪潮也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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