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收的种类 :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消费税和关税。
在香港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中,香港的税种同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税种相比,具有种类较少,且大多是直接税的特点,从香港政府征税的对象看,可以分为四大类,也就是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和关税、行为税。 一、所得税: 香港的所得税,是指香港政府依法对纳税人的财产的纯收益额实行的征税。香港法律规定的所得税的税种有以下三种: 1、物业税; 2、薪俸税; 3、利得税。 二、财产税: 香港的财产税是香港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对一些特定的财产征收的税款。香港的财产税的税种有: 1、遗产税; 2、差饷。 三、行为税: 对一些特定的行为进行征税,就是行为税,行为税的税种是香港税收制度中最复杂的一部分,涉及香港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有: 1、博彩税; 2、飞机乘客离境税; 3、印花税; 4、酒店房租税; 5、娱乐税; 6、汽车首次登记税,此外还有海底隧道税、专利和特权税等。 四、消费税和关税: 在香港,只有极少数的物品被征收消费税和关税,它们是酒精、碳氢油、甲醇、烟草四大类物品。对于酒精、碳氢油、甲醇、烟草这四大类物品的进口,不仅要征收关税,而且对这几种特定的物品即使在香港生产、经营、销售也应征收一定的消费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