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香港知识产权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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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注册指南 作者:深蓝国际集团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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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7月,在香港律政司的安排下,我的同事马韬先生曾在香港知识产权署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实习。虽然离开香港已有一年多的时光,但他却始终难以忘怀在湾仔那喧闹的街道边矗立的胡忠大厦,无法忘记在那里度过的实习生活,更不能忘却对他教益良多的张锦辉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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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香港知识产权署
2008年7月,在香港律政司的安排下,我的同事马韬先生曾在香港知识产权署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实习。虽然离开香港已有一年多的时光,但他却始终难以忘怀在湾仔那喧闹的街道边矗立的胡忠大厦,无法忘记在那里度过的实习生活,更不能忘却对他教益良多的张锦辉先生。
———“香江札记”主持人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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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作者(左)与张锦辉先生合影。
“多快好省”。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对香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几个特点的真实写照:立法领先、法制完善以及执行有力
马韬
我的实习指导老师张锦辉先生是香港知识产权署副署长及法律总监,同时还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他的书架上有一个充满革命气息的小条幅———“多快好省”。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对香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几个特点的真实写照:立法领先、法制完善以及执行有力。
立法领先执行有力
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很长的历史,在1874年就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注册处。回归前,香港除了商标条例以外,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独立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将英国的相关法律直接延伸到香港,或在审判过程中直接援引英国法院的判例。
随着《中英联合声明》的达成和基本法的制定,香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本地化进程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1990年7月2日,知识产权署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这个年轻的机构同时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知识产权法律本地化,二是知识产权法律现代化。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香港立法局和知识产权署推动了对香港知识产权法律本地化的工作。1997年6月27日,新修订的《专利条例》、《注册外观设计条例》和《版权条例》同时生效。回归之后,知识产权署则把实现香港知识产权法律的现代化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逐渐实现了香港知识产权立法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例如,为了适应网络技术对版权保护的冲击,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通过《互联网公约》后仅仅六个月,香港便通过了新的《版权条例》,将《互联网公约》的大部分内容涵盖其中。
香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另一个公认的特点就是执行有力。2007年5月,香港对全球第一例BT下载侵权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被告由于使用BT软件下载盗版电影而被判入狱三个月。这一案件一时掀起了一场对数字版权保护的大讨论,也使香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得到了全世界的赞誉。而这一切都归功于香港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体制。知识产权署统一管理香港的知识产权事务,并提供注册登记服务;而知识产权执法职责则由香港海关履行。香港海关的知识产权执法权力及领域已远远超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海关,不仅负责在口岸及出入境层面堵截侵权货物,还负责境内刑事调查,并有权调查与互联网有关的侵权行为。由于香港海关直接监管着口岸的人流和物流,有力地提高了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力度。同时,知识产权署和海关又都直接隶属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有效地协调了不同部门之间行动。
“站立式”开会法
在我刚到知识产权署实习的第一天,就感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与震撼。当天正好是知识产权署署内例会的日子,我按照在北京上班时的习惯带上了水杯,并开始寻找会议室。但是,出乎我意料的却是开会的地点就在办公室边上的大厅里。大家都是站着开会,会议的议程全在一块白板上一一列出。没有主持人,也没有冗长的领导讲话,全都是就事论事,简明扼要,任何人想参加都可以随时加入,如有问题可以随时举手发言,有什么感想也可以在别人发言结束后与大家分享。我细数了一下当天的议程共有17项,涉及人事安排和工作部署等诸多内容,最后还有两位刚到伦敦大学学习的同事和大家分享了进修过程中的感受,而整个会议不到25分钟就进行完毕。
这样的方式和效率让我感到耳目一新。会后,“站立式开会法”的“始作俑者”张锦辉先生为我解释了采取这一做法的缘由。站着开会主要是想让大家都有一种紧迫感,说话提纲挈领,简明扼要,而不会像坐着开会那样舒舒服服的可以长篇大论。同时,在大厅里开会,周围的人可以监督会议的内容,避免暗箱操作,还可以让想加入的同事随时加入,分享各自的经验,了解各部门工作的进展情况,避免办公室玻璃门所带来的封闭。最后,张先生一改平日的“老顽童”形象,很认真地用并不纯正的普通话对我说:“保护知识产权需要透明、公开和高效的执法,而知识产权的任务是促进创造和知识的分享,这些方面知识产权署自己都要首先做到。”
保护有余创新不足
香港回归后,本地的知识产权法律已日臻完善,知识产权署的工作重心也就相应地从促进相关立法、接受政府咨询和商标争议聆讯,转移到公众的知识产权教育和促进香港本地创意产业的发展上来。
在过去的十一年中,香港知识产权署专门成立了市场部,每年拨款800万港币,通过举办一系列教育和推广活动,帮助公众认识了解知识产权,提升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使他们尊重知识产权,以达到鼓励创新、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目的。同时,知识产权教育宣传的对象也从最开始的中小学生,逐渐扩大到市民大众乃至于政府和企业部门。在当时我实习的每一个政府部门中,除了日程安排表之外,一定会有一份知识产权署提供的提示材料。香港知识产权署还与演艺界、新闻媒体等联手,进行多种方式的宣传推广。2005年,他们就曾邀请施瓦辛格和成龙共同出演了反盗版宣传片。1999年以来,香港知识产权署坚持对教育宣传活动的成果进行调查和评估。调查结果显示,市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认知都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但与此同时,香港的知识产权体系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在促进创意产业的发展上,还缺乏有力的措施。尽管近年来特首的施政报告中多次提及了要高度重视香港创意产业的发展,但是除了进行西九龙创意产业园区的规划外,并没有出台多少实质意义上的措施,导致香港经济对于金融、房地产和旅游等传统产业的依赖愈加明显。而与此同时,香港知识产权署所着力推动的知识资产管理,进展也并不顺利,香港各个大学的商学院至今仍没有相关课程的设置。“香港不能总是依赖金融和楼宇经济,打击盗版也不是终极的目标”,生在香港、长在香港、一生都在为香港知识产权事业奋斗的张先生曾对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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