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度扩容,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表示将继续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四类企业被新划入红利上缴范围。
《通知》规定,从2012年起,将工信部、体育总局所属企业,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卫生部、国资委所属部分企业,民航局直属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此次新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共有301家,其中主要是工信部所属企业81家和文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108家,此外则是国资委所属企业55家、体育总局所属企业53家,其余还有3家卫生部所属企业和1家民航局直属企业。新纳入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咨询、商贸、出版、电子、科研等领域。
去年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后,目前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利润上缴比例分为15%、10%、5%和免缴四档,而此次《通知》规定,对此次新纳入实施范围的国有独资企业将按照中央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第三类企业归类,上缴利润比例为税后净利润的5%。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等工作,依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稳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是当前构建财政预算体系的方向之一,此前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涵盖了大部分经营状况良好的央企,而进一步扩容的制约因素主要在于许多部属央企经营状况欠佳,难以产生实际利润。
根据2011年财政预算,在此前首度扩容基础上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达到844.39亿元,增长51.1%,相关收入取之国企用之国企,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境外投资、兼并重组和新兴产业发展。此外,去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补充社保基金的额度也由2010年的148亿元减少到50亿元。
据接近财政部的人士透露,今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速或将回落至10%左右,而在相关支出方面,财科所国有资本研究室副主任陈少强表示,未来应在保证国有企业顺利改制转型基础上增大央企红利对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障的投入,促进央企红利社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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