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永久机构”的立场。
因为永久机构的概念在双重课税协议中是很常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永久机构”的立场是:就香港公司
的业务可以任意运用的服务器来说,如果香港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大部分业务时借着香港公司拥有或租用的服务器来
进行,该服务器可以算香港公司业务的永久机构。即使香港公司的这些业务不需要派人在服务器的所在地操作服务
器,结果是一样。但同时,香港税务局会以香港税务规则的第5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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