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
行业发展委员会的决议
中商代文字【2011】第2号
为进一步推进商标代理分会工作的开展,促进商标代理事业的发展,依据2008年代理分会第一届理事会通过的《关于商标代理分会近期重点工作内容的提案》和2009年1月副会长办公会议确立的工作分工,决定成立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以下简称“代理分会”)行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决议内容如下:
为指导商标代理组织健康发展,提升行业形象,开展行业发展方向性研究,根据《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章程》有关规定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成立行业发展委员会。
委员会负责制定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关注新时期行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为行业发展出谋划策;促进行业国内国际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与合作;拓宽行业发展空间。
委员会是代理分会理事会下设的专业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5名,代理分会秘书处负责办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委员会由代理分会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代表及分会秘书处人员组成。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实行轮值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依照《关于商标代理分会近期重点工作内容的提案》和2009年1月副会长办公会议确立的工作分工,确定本届委员会的正、副主任由副会长单位担任,委员由常务理事、理事单位担任。经全体理事推荐、副会长单位征求意见并经会长同意,第一届行业发展委员会组成:
主 任:叶 平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副主任:王宏祥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 员:廖 飞 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吴 琼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商标部经理
王 荔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总经理
丁 力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副秘书长
马家媛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本届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任期一年,期满后,主任、副主任实行轮值。委员任期两年。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
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mail:Info@dbhk.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