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中山有了一种“自己的酒”,名叫“博爱醇”,其酒瓶包装上印有孙中山先生的画像。读者认为,把中山崇高而神圣的“博爱”精神与“酒”联系在一起,让人觉得别扭,而将孙中山画像印上酒瓶,更是极其不严肃。 在这个酒业公司网站及博爱路、中山路等路段上,都有关于“博爱醇”的广告,上面有:“喝自己的酒——博爱醇”、“弘扬孙中山博爱精神,传承茅台镇酿酒传统”等字样。而其酒瓶外面的纸盒包装上,印有孙中山的半身画像。读者质疑此做法不严肃不合适。
记者调查
“博爱”成酒商标,孙中山半身照做宣传
根据读者指点,记者从中山市博爱酒业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博爱路、中山路等路段上看到了关于“博爱醇”的广告。该广告主要有2个版本,其一是浅黄色底,上面有两个“博爱醇”的酒瓶,并配有“喝自己的酒——博爱醇”的文字;其二是大红色底,上面有4个酒瓶,其中3种是“博爱醇”酒,另一种是该公司销售的其他品牌的酒,所配的文字是“弘扬孙中山博爱精神,传承茅台镇酿酒传统”,另有“火热招商中”等字样。两种广告的红色“博爱醇”酒,其酒瓶外面的纸盒包装上,都印有孙中山的半身画像。
记者到博爱酒业公司所在地,也看到了这种红色包装的“博爱醇”酒,酒瓶外纸盒包装上同样印有孙中山的半身画像。
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到,中山市铭欣食品有限公司在2009年中提出注册“博爱醇”商标申请,共申请注册两类,分别为第35类和第33类前者主要用于特许经营商业管理等服务,后者主要用于酒类商品。从中国商标网显示的进展情况看,“博爱醇”申请35类商标已被判定无效;而33类商标已获准使用,专用权期限从201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6日。
公司回应
只想树立中山特有品牌
这家公司是中山市博爱酒业有限公司。据记者了解,该公司的前身叫中山市铭欣食品有限公司。开始,铭欣公司的主营是代理茅台酒在中山的销售,其后注册了“博爱醇”商标,将在贵州茅台镇生产的白酒贴上这个商标在中山销售,同时,也将公司的名称做了更改。
博爱酒业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她是贵州茅台镇人,在中山代理茅台酒销售时,发现中山有较大的白酒市场,居然没有一个自己的白酒品牌。再加上在她的观念中,谈酒必须要谈文化,而孙中山的博爱精神提倡大爱,是一种具有深远影响的文化观念,所以就产生了把将中山人的“博爱”精神,与品质优良的茅台白酒结合,树立一个中山特有的产品品牌的想法,于是就有了“博爱醇”。
对于记者提出的“如果‘博爱醇’出现质量问题,会不会影响到中山人的博爱情结”的问题,该负责人明确回答:“肯定不会,我们出产的所有酒都有出产地质监部门的检测报告。公司高层专门开会讨论过这个问题,达成共识:一定要把博爱醇的质量放到至高无上的位置,无论如何不能因此对‘博爱’带来负面影响,必要时,即使不卖酒,也不能伤害‘博爱’。”
至于读者反映“博爱醇”包装盒上印有孙中山先生的画像,这可能不太妥当。该负责人表示:“我们这样做,目的有两个,其一是我们所倡导的‘博爱’是孙中山先生的‘博爱’,其二,我们这个酒是中山的酒。至于妥当与否,不是任何人说了就算的,要讲依据。我们的法律顾问查阅过法律,认为这种做法没有违反任何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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