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2009中外企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在京举行。在论坛主题发言中,松下电器中国知识产权部部长任峰女士表示,近年来针对松下的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几个新的动向:
四是侵权行为的巧妙化。通过在香港注册一个公司,然后对大陆的工厂进行生产委托,同时进行商标许可。公司名称里面包含“松下”字样,在产品上打出近似于松下品牌的商标,通过似是而非的商标组合方式给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已经形成了一种商业模式,这个量比较大,处理起来比较困难。
三是近似商标的侵权增长较快。过去比如说完全用Panasonic一样的商标,判断起来比较简单,一目了然。但是侵权厂商可能就其中的一些字母进行变化或替换。这种近似的商标的情况对执法机关的判定会形成一定的困难,因为它不是完全一样。
二是假冒品的高科技化。现在不仅仅SD卡、电池有仿冒品,甚至平板电视这些高科技产品也都有出现。
一是销售的前一步再贴上侵权的商标。 为了逃避商标侵权的控制,在流通或者出厂的时候商标是不贴在产品上的,而是在终端的环节。商标没有贴在产品上,原则上就很难说它是一个侵权行为,这对取缔的活动也产生了一定的困难。
Email:Info@dbhk.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