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标准专利
在中国香港申请标准专利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申请人须提交下述两项请求∶
指定专利申请的记录请求(第一阶段) 注册与批予请求(第二阶段) 记录请求(第一阶段) — 何时提交申请?
你须在指定专利当局发表指定专利申请后6个月内,提交记录请求。
记录请求(第一阶段) — 审查
收到你的请求(专利表格第P4号)后,本处会向你发出收据,该收据会显示你的申请所获编配的申请编号。
你在记录请求述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提述指定专利申请、列明指定专利申请编号、发表编号和发表日期后,本处即会就你的记录请求设定提交日期。
本处会在设定记录请求的提交日期后,审查你的请求;如该项请求有任何不足之处,本处会通知你在两个月内作出更正。
记录请求(第一阶段) — 发表
如无不足之处或不足之处已予更正,本处会发表该项记录请求,并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刊登公告(http://www.ipd.gov.hk/chi/ip_journal.html)。你亦可浏览审查和发表程序的工作流程图。
注册与批予请求(第二阶段) — 何时提交申请?
申请人必须最迟在中国香港发表记录请求或指定专利当局批予指定专利后6个月内,在中国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注册与批予请求(第二阶段) — 审查
你在注册与批予请求上指明申请人身分、提述指定专利,并列明记录请求发表编号、指定专利发表编号和发表日期后,本处便会就你的注册与批予请求设定提交日期。
本处会在设定注册与批予请求的提交日期后,审查你的请求;如该项请求有任何不足之处,本处会通知你在两个月内作出更正。
注册与批予请求(第二阶段) — 批予和发表
如无不足之处或不足之处已予更正,本处会为该指定专利注册,并就有关发明批予标准专利。本处亦会发表该项已获批予的专利的详情,并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刊登公告(http://www.ipd.gov.hk/chi/ip_journal.htm)。你亦可浏览审查、批予和发表程序的工作流程图。
申请短期专利
短期专利申请 — 审查
收到你的请求(专利表格第P6号)后,本处会向你发出收据,该收据会显示你的申请所获编配的申请编号。
你在短期专利申请述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及说明有关发明后,本处即会就你的短期专利申请,设定提交日期。
本处会在设定申请的提交日期后,审查你的申请;如该项申请有任何不足之处,本处会通知你在两个月内作出更正。
短期专利申请 — 批予和发表
Email:Info@dbhk.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