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深企全国领先 深国税服务提升跨国经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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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财税相关指南 作者:深蓝国际集团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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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经济网记者今天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快速发展,深圳已不仅仅是吸引外资的“桥头堡”,而且已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主要地区,深圳正在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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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深圳市国税局具体实施,深圳地税、科技工贸和信息化、财政、外事办等部门参加的《深圳企业“走出去”税收服务》研究课题日前通过国家级专家组的评审,表明深圳对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服务进入了一个新台阶。
“走出去”课题获专家首肯
“深圳企业‘走出去’税收服务”课题组由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安良和深圳市国税局局长刘军任组长,调研课题形成了26万字调研报告。课题研究中,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包括网上问卷调查及邮寄问卷等方式)、实地走访典型企业调研、举办各种层面座谈及研讨会等研究方法,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利用资料和数据构建模型对深圳经济发展与企业“走出去”相关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并对重点走访企业进行案例分析,丰富了课题内容,也增强了可读性和针对性。深圳市国税局副局长陈捷表示,“课题报告在综合分析目前深圳市企业走出去遇到问题及税收服务工作现状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构建支持企业“走出去”税收服务体系的策略。”
参加课题评审的专家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廖体忠、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杨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院长乐正、江西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博士生导师蒋经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庞凤喜共6人。课题的评审获得了评审专家组的一致通过,评审委员会主任杨斌教授高度评价说:“课题紧紧围绕中国企业不断增长的境外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所涉及的税收问题,选题针对性强,对维护中国企业境外税收权益、避免本国税收流失、促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顺利开展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课题抓住深圳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这个立足点,把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与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紧密联系起来,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课题研究中,深圳国税局实地走访了华为、中兴、中金岭南、华侨城集团等7家企业,对重点走访企业进行了案例分析,还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对深圳300余家“走出去”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税收政策宣讲。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廖体忠表示,深圳开创性地对“走出去”企业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既是对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支持,也配合了国家税务总局今年“纳税服务年”的工作计划,拟将这个课题上升到国家总务总局的层面落实对企业国际税收服务工作的开展。
“走出去”深企全国领先
深圳现已初步形成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经营企业,中集、健康元、比亚迪、创维、康佳、TCL、纺织集团等很多企业在国际化的运作中发展壮大。截至2008年底,深圳市共有经批准设立且运作正常的境外企业和机构526家,遍布5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协议投资总额32.11亿美元,其中中方协议投资额29.06亿美元。截至2008年,深圳对外直接投资金额、对外承包工程完成额均居全国和全省第一位。
“深圳不仅是改革开放的窗口,也是‘走出去’的排头兵与领先者。”评审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朱青教授直言,深圳进行“走出去”企业国际税收问题的研究,在全国都具有特殊的意义。
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根据现行税收法规的规定,出台了关于企业境外投资所得的确认、境外抵纳税款和减免税处理等一系列税收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尽可能地为“走出去”企业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具体税收工作中,确认企业境外投资所得时,允许企业境外业务间的盈亏进行互补,对企业境外已纳税款,允许企业就境外所得缴纳国内所得税时,按适当方式予以抵扣。在进出口税收方面,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对企业境外投资也给予了积极支持,在积极主动为“走出去”企业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同时,对企业用于对外承包工程、对外修理修配及对外投资的货物,均给予免征或退还出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待遇。这些落实相关税收激励政策的做法都较好地照顾了企业境外投资的实际,体现了对企业“走出去”进行境外投资的支持。
为促进企业“走出去”,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协定,加强了国际税收管理人员对税收协定文本内容的学习和掌握。简化和规范“走出去”企业在东道国申请协定优惠待遇的相关办理程序,切实帮助企业方便快捷地获得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资格。同时,将税收协定的执行与对外支付税收证明管理有机结合,在及时给予开具售付汇税务凭证提供税收证明服务的同时,也注重国家和企业税收利益的维护。在具体执行税收协定的案例中,也注重为企业最大限度地争取在缔约国投资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如及时启动国际税收争端相互协商程序,积极维护“走出去”企业在东道国应享受的与该国居民企业相同,或者更优惠的税收待遇等。
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还完善纳税服务,为企业境外投资创造良好的纳税服环境。提供了较完善的税收争端处理服务,如在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投资的企业如果缔约国所采取的措施已经或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的征税为,可通过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提出申请,由国家税务总局与缔约国主管税务当局协商解决,为境外资企业开辟了一条有效处理国税务争端的途径,维护了境外资企业的税收权益。深圳国税网站上还开设了“税收协定”专栏,提供了165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所得税税率亏损处理规定等,为企业境外资提供了详细的信息服务。
与会多位专家认为,华为和中兴通讯“走出去”从发展中国家做起,历经10余年,产品进人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国开展跨国经营的成功典范。深圳应进一步加大支持类似华为和中兴这样拥有民族自主品牌的“走出去”企业的力度。
“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风险需重视
“在企业走向海外的过程中,税收是影响企业投资经营成败的重要因素。”深圳市国税局副局长段光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们深感有责任、有义务帮助企业解决好各项海外涉税事务,降低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的税收风险。”
“对‘走出去’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税务机关能够为企业做出的国际税收服务也要进行大力的宣传。”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廖体忠在评审会上多次强调了要借助媒体的力量,把支持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服务和鼓励政策进行广泛的传播。廖体忠还表示,对外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在海外受到税收不公平对待的时候,可以迅速向内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汇报,填写《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由国家税务总局出面协调,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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