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第十三届中韩税收政策交流会在北京召开。本届交流会旨在就中韩双方应对金融危机的税收措施进行充分研讨,通过革故创新,取长补短,进一步丰富和积累财税政策应对经济周期性波动的经验。中国财政部副部长王军,韩国企划财政部副部长尹永善出席会议并致辞。
王军指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国政府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部署和要求,果断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税收政策方面,根据加强宏观调控和完善税制的需要,实行了结构性减税政策。一是实施利于促进投资改善的税收政策。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并调整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和增值税征收率,鼓励机器设备投资和小企业发展。对地震灾区实施税收优惠,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同时,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并改为单边征收,对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实施利于扩大消费需求的税收政策。适时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继续实施促进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激励政策。对排气量低于一定标准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对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并适时放宽了个人转让住房减免营业税的优惠条件。适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制度。三是实施利于鼓励进出口的税收政策。在调低或取消“两高一资”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同时,2008年下半年以来,先后7次提高了纺织、服装、电子、机电产品等劳动密集型、科技含量及附加值较高的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适时下调了部分能源资源产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等的进口关税税率,调低或取消了部分商品的出口关税。四是实施利于推动结构优化的税收政策。实施燃油税费改革,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标准。适时提高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完善了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等增值税优惠政策。较大幅度提高了大排量汽车、卷烟的消费税税额标准。出台实施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及资源综合利用等企业所得税优惠办法。由于中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税收措施具有出手快、出拳重、工具多、定位准、配合优、协调好等特点,在确保短期刺激中国经济增长作用的同时,有效地兼顾了实现长期经济发展的目标要求。
王军强调,在一揽子经济刺激方案包括税收政策实施后,中国经济运行出现了企稳回暖迹象。但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性风险依然较多。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将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完善。利用经济增长下行和资源价格低位运行的时机,尽快推进实施资源税改革,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求,适当增加资源地财政收入,也有利于提高中西部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方案,研究开征物业税。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政策完善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韩国企划财政部副部长尹永善在致辞中介绍了韩国近期的税制改革情况及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并对中国为维护世界金融稳定和提振信心所采取的政策措施表示高度赞赏。韩方认为,中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采取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鼓励进出口、调整结构和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的结构性减税政策,顺应了世界大趋势,是及时、有效的。特别是中国抓住世界原油价格大幅走低的有利时机,在不提高成品油价格前提下,实现了燃油税费改革,非常值得学习,对韩方代表团很有启发。希望与中国继续加强完善税制、确保财政制度健全性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享全球发展机遇。
王军对韩国政府针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如促进投资、稳定就业、鼓励房地产交易和推进汽车产业发展等税收政策措施给予了积极评价。他希望中韩双方,通过交流增进友谊,通过对话加强协调,通过互动实现共赢,为进一步深化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两国财政经济合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韩税收政策交流会作为两国财政部定期交流税收政策和税制改革的重要平台,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三届。十几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形势和中韩两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每届税收政策交流会都按照不同的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彼此取长补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韩两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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